紅網株洲11月4日訊(通訊員 劉常青 劉靜)男子出獄後為了向相戀多年的女友借錢,竟然偽造房產證來獲得女友父母支持從而達到借錢的目的。11月3日,經湖南省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被告人呂某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。
  呂某與報案人莫某是相戀多年的一對情侶。呂某曾因逃脫罪、搶劫罪、尋釁滋事罪等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,莫某並沒有拋棄呂某而是等他刑滿釋放。2010年3月,呂某出獄了,然而,出獄後的呂某一時找不到工作,與女友莫某兩人每天的開支也不小,加上自己的母親年邁,呂某在自己無收入來源又得不到家人支持的情況下,提出向莫某借錢,而莫某的積蓄均放在她父母那,而她父母並不看好他們這段戀情,不願意接受呂某。
  於是,呂某想了一個辦法為獲得莫某及其父母的支持,2011年6月份的一天,呂某在株洲市火車站附近,花80元製作了一張假的身份證及與身份證配套的假房產證,交給了莫某,莫某便從自己父母那拿到36000元借給了呂某。呂某將該筆錢一部分用於自己的開支,一部分用於與莫某的共同生活。2011年10月份左右,兩人分手,呂某因一時無力償還莫某的錢,便給莫某打了一張借條,莫某多次催討未果。
  2013年7月30日,莫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呂某交給她一張假的房產證。2014年6月28日,公安機關將呂某抓獲歸案。  (原標題:為獲女友家人認同辦假房產證 騙取36000元獲刑10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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